建筑裝飾裝修工程施工許可 辦事指南(試行)
一、 適用范圍
本辦事指南適用于本市行政區(qū)域內總投資額100萬元及以上或者建筑面積300平方米及以上的既有建筑物的裝飾裝修工程(含一般類建筑裝飾裝修工程,以下簡稱“一般類裝修工程”和特殊類建筑裝飾裝修工程,以下簡稱“特殊類裝修工程”);未達到總投資額100萬元或者建筑面積300平方米的涉及建筑主體和承重結構變動的特殊類裝修工程和涉及《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查驗收管理暫行規(guī)定》第十四條規(guī)定的特殊建設工程的施工許可。下列工程除外:
(一)家庭居室裝修工程、居住類房屋修繕工程;
(二)搶險救災及其他臨時性房屋建筑裝飾裝修工程;
(三)農民自建低層住宅及其附屬設施和其他非獨立法人(不含個人獨資企業(yè)、合伙企業(yè)、不具有法人資格的專業(yè)服務機構)組織實施的裝飾裝修工程;
???(四)涉及市人民政府確定的特定區(qū)域內的房屋立面改造工程;
???(五)需要變動主體承重結構的建筑物或者構筑物的大修工程;
(六)拆除重建、加高加層、建筑面積調整等工程。
????注:未達到總投資額100萬元或者建筑面積300平方米的既有建筑物的裝飾裝修工程(除涉及建筑主體和承重結構變動的特殊類裝修工程),按照限額以下小型項目流程辦理。各區(qū)另有規(guī)定的,從其規(guī)定。
二、 工程分類
本市建筑裝飾裝修工程分為一般類裝修工程和特殊類裝修工程。
(一)特殊類裝修工程:
特殊類裝修工程是指包含建筑主體和承重結構變動、使用功能調整、消防設施變動、房屋立面改動等可能影響公民生命財產安全和公共利益的各種裝飾裝修活動。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列入特殊類裝修工程:
???1、涉及建筑主體和承重結構變動的,包括:
(1)梁、板、柱等主體和承重結構局部改動的(局部管道施工開孔除外);
(2)整體或局部結構加固的;
(3)建筑物內部加裝、改裝電梯的(既有多層住宅加裝電梯除外);
??(4)因使用功能調整等產生荷載增加的。
2、涉及消防設施變動的,包括:
(1)防火分區(qū)、防煙分區(qū)重新調整的;
(2)改動疏散樓梯及疏散走道的;
(3)改動室內消火栓系統(tǒng)的;
(4)改動自動噴水滅火等水滅火系統(tǒng)的;
(5)改動氣體滅火及其他滅火系統(tǒng)的;
(6)改動建筑給排水、消防電氣、機械防煙系統(tǒng)、機械排煙系統(tǒng)、機械通風空調系統(tǒng)、正壓送風系統(tǒng)的;
(7)改動原有消防性能化設計的;
(8)建筑面積大于(含)300平方米并涉及噴淋、火災報警探測器等末端消防設施局部改動的。
3、涉及房屋立面改動的 ,包括:
(1)涉及玻璃幕墻、石材幕墻、玻璃頂棚、玻璃吊頂、防護欄桿改變的; ?
(2)涉及其他房屋外圍護結構及其裝飾層的外部輪廓局部變動的。
4、涉及功能調整的,并經市、區(qū)政府書面認定,需要列入建筑裝飾裝修工程的。
(二)一般類裝修工程
一般類裝修工程是指除特殊類建筑裝飾裝修工程范圍之外的建筑裝飾裝修工程,即不涉及建筑主體和承重結構變動、不改變建筑原有使用功能、不改動消防設施、不涉及房屋立面改動以及其他可能影響公民生命財產安全和公共利益的裝飾裝修活動。
三、事項內容和名稱
(一)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
(二)建筑工程施工許可
?以上兩個事項合并為一口申請、同步審批、統(tǒng)一發(fā)證。
四、申請應具備條件
(一)既有建筑物所有權證。如為租賃方式取得既有建筑物使用權的,需一并提交租賃合同和既有建筑物所有權人同意進行建筑裝飾裝修的相關證明文書;
(二)項目已獲得批準且設計、施工等企業(yè)已確定;
※(三)施工圖設計文件編制完成,且滿足數(shù)字化審圖要求、符合項目施工設計深度要求,特殊類裝修工程如涉及建筑主體和承重結構變動的應滿足規(guī)范要求,不滿足時應按規(guī)范要求進行技術處理。需進行安全性鑒定或抗震性鑒定等專項論證的,應當通過鑒定評審;
※(四)施工圖設計文件的審查機構已確定(特殊類裝修工程需要);
※(五)涉及文物或優(yōu)秀歷史建筑的,已取得文物行政管理部門或房屋管理部門批準的相關手續(xù);
(六)申請材料、電子圖紙和附件資料結合建筑裝飾裝修工程實際,按照《上海市建設工程聯(lián)審共享平臺電子圖紙和資料格式、命名、簽名和上傳規(guī)則》進行編制和上傳;
(七)參建單位已確定。項目依法應當招標的,建設單位應當在辦理施工許可前,按照國家和本市建設工程招標投標管理規(guī)定的相關要求,完成有關的招標投標活動。建設單位應當根據(jù)建筑裝飾裝修工程的類型、規(guī)模和內容等,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設計單位和施工單位實施設計和施工。涉及特殊類裝修工程施工的,建設單位應當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施工總承包單位承接。對于一般類裝修工程,設計項目負責人可以由非注冊執(zhí)業(yè)人員的工程技術人員擔任;對于特殊類裝修工程,設計和施工項目負責人應當由相應的注冊執(zhí)業(yè)人員擔任;
??(八)施工場地已經基本具備施工條件,有保證工程質量和安全的具體措施。
以上※項為可選項,建設單位根據(jù)工程分類和實際情況進行選擇。
五、審批內容
(一)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
本市行政區(qū)域內總投資額100萬元及以上或者建筑面積300平方米及以上的既有建筑物的裝飾裝修工程;未達到總投資額100萬元或者建筑面積300平方米的涉及建筑主體和承重結構變動的特殊類裝修工程和涉及《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查驗收管理暫行規(guī)定》第十四條規(guī)定的特殊建設工程的施工許可。
(二)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特殊類裝修工程需要)
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機構主要對建筑裝飾裝修工程的結構和消防安全性進行審查,并就施工圖設計文件中涉及消防設計、抗震等相關內容進行審查。
六、辦理機構
市、區(qū)建設行政管理部門按照職責分工,牽頭協(xié)調本階段各項手續(xù)辦理。
(一)建筑工程施工許可
1、市建設行政管理部門負責本市行政區(qū)域內建筑裝飾裝修工程的綜合協(xié)調和監(jiān)督指導。上海市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管理委員會行政服務中心受市住建委委托負責本市行政區(qū)域內的文物或優(yōu)秀歷史建筑、保密工程、跨區(qū)域的建筑裝飾裝修工程的施工許可審批;
2、區(qū)建設行政管理部門和特定地區(qū)管委會按照職責分工負責所轄區(qū)域內建筑裝飾裝修工程的綜合監(jiān)督管理。區(qū)建設行政管理部門或者其委托的建筑業(yè)管理部門負責所轄區(qū)域內建筑裝飾裝修工程的施工許可審批。
(二)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特殊類裝修工程需要)
1、市建設工程設計文件審查管理事務中心受市住建委委托負責綜合協(xié)調和監(jiān)督指導;
2、經市建設行政管理部門認定的施工圖審查機構負責全市范圍內的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工作,并以大型裝飾裝修項目為主;經各區(qū)建設行政管理部門認定的從事裝飾裝修工程施工圖審查業(yè)務的設計企業(yè)負責所轄區(qū)域內的中、小型裝飾裝修工程的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工作;
3、市建設、抗震等管理部門實施消防和抗震專業(yè)管理和技術支持。
七、審批條件和數(shù)量
(一)準予批準的條件
1、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特殊類裝修工程需要)
符合施工圖設計文件技術審查的要求。
2、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
(1)依法具有既有建筑物所有權證。如為租賃方式取得既有建筑物使用權的,需一并提交租賃合同和既有建筑物所有權人同意進行建筑裝飾裝修的相關證明文書;
(2)項目已取得批準文件,下載并填寫《建筑裝飾裝修工程施工許可承諾書》;
(3)有滿足施工需要的技術資料,應當進行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的(特殊類裝修工程需要)已按規(guī)定審查合格,并取得《上海市建筑裝飾裝修工程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合格書》;
(4)涉及文物或優(yōu)秀歷史建筑的,已取得文物行政管理部門或房屋管理部門批準的相關手續(xù);
(5)依法已確定施工企業(yè),相應的設計、施工合同等應當完成信息報送;
???(6)施工場地已經基本具備施工條件,有保證工程質量和安全的具體措施,并填寫《上海市建筑工程現(xiàn)場質量安全措施落實保證書》。
(二)不予批準的條件
1、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特殊類裝修工程需要)
不符合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合格規(guī)范標準的。
2、建筑工程施工許可
(1)申報材料不齊全、內容不完整、簽章無效、不符合法定要求;
(2)建筑工程發(fā)包給不具備相應資質條件的企業(yè)。
(三)審批數(shù)量
無數(shù)量限制,符合條件即予審批。
?
八、申請材料
(一)形式標準
電子文檔
按要求上傳至“上海市工程建設項目審批管理系統(tǒng)(建設工程聯(lián)審共享平臺)” (以下簡稱 “聯(lián)審平臺”),且清晰可讀。
(二)材料目錄
1、必選材料
(1)《上海市建筑裝飾裝修工程施工許可申請表》 :建設單位使用“法人一證通”登陸“一網通辦”——“聯(lián)審平臺”在線填寫,并進行電子簽章。
(2)既有建筑物所有權證。如為租賃既有建筑物使用權的,需一并提交租賃合同和取得既有建筑物所有權人同意進行建筑裝飾裝修的相關證明文書。
(3)填寫并上傳《建筑裝飾裝修工程施工許可承諾書》和《上海市建筑工程現(xiàn)場質量安全措施落實保證書》。
(4)圖紙(CAD和PDF):
按照規(guī)定格式完成的施工圖(圖紙必須由設計單位和設計負責人進行電子簽章。設計負責人為非注冊執(zhí)業(yè)人員的,應當使用帶個人簽名的電子簽章;設計負責人為注冊執(zhí)業(yè)人員的,應當使用帶執(zhí)業(yè)印章的電子簽章)和相關材料等。
2、可選材料
????建筑裝飾裝修工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建設單位在申請辦理施工許可證時,還應提交以下材料:
??(1)涉及存在《現(xiàn)有建筑抗震鑒定與加固規(guī)程》(DGJ08-81-2015)規(guī)定情形的、增加荷載超過設計荷載值 5% 、涉及2000年之前建造且低于《建筑抗震設計規(guī)程》(DBJ08-9-92)(1996年局部修訂增補)標準設計等情形的,應當增加提交第三方機構出具的房屋安全檢測鑒定報告(含抗震鑒定報告);
(2)涉及超限高層建筑的項目,應當提交市抗震辦出具的抗震設防專項審查意見;
???(3)涉及超出現(xiàn)行技術規(guī)范規(guī)程設計的建筑或者體型特別不規(guī)則的多層建筑,建設單位應當提交自行組織的抗震設防專項專家論證意見;
???(4)涉及玻璃幕墻改動的,應當增加提交玻璃幕墻結構安全性論證報告、光反射環(huán)境影響技術評估報告及專家論證報告;
???(5)經市、區(qū)人民政府根據(jù)項目實際情況,認為需要列入建筑裝飾裝修項目的,應當提交書面認定資料。
???(6)涉及文物或優(yōu)秀歷史建筑的,已取得文物行政管理部門或房屋行政管理部門批準的相關手續(xù)。
?
九、辦理流程
(一)網上申請。網上填寫、上傳資料和確定施工圖審查機構(特殊類裝修工程需要)。完成項目信息報送后,建設單位在線填寫《上海市建筑裝飾裝修工程施工許可申請表》;上傳既有建筑物所有權證。如為租賃方式取得既有建筑物使用權的,需一并提交租賃合同和既有建筑物所有權人同意進行建筑裝飾裝修的相關證明文書、申領建筑工程施工許可的相關承諾書等項目申報所需資料。建設單位根據(jù)項目實際情況上傳可選資料,并由設計單位上傳經電子簽章的施工圖設計文件(包含設計單位和設計負責人電子簽章)。
(二)提交申請。建設單位核對信息和圖紙資料完整且真實無誤后,在線提交施工許可階段的一口申請。
(三)受理申請。
對于一般類裝修工程,建設行政管理部門自受理之日起2個工作日之內完成施工許可證核發(fā)。 ??
????對于特殊類裝修工程,建設行政管理部門受理后,將項目信息同步發(fā)送至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機構,依次開展施工圖審查、施工許可證核發(fā)等事項的審查審批。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機構接受消防管理部門的委托,就施工圖設計文件中涉及消防設計等相關內容進行一并審查。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施工許可證核發(fā)的辦理時限分別為受理之日起5個、2個工作日之內。 ???
?????對于符合法定審批條件的,建設行政管理部門將審批結果通知建設單位,并將信息同步發(fā)送規(guī)劃資源、房管、文物、城管等行政管理部門,以便相關職能部門就項目是否規(guī)避建設工程規(guī)劃許可、規(guī)避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規(guī)避涉及歷史文化風貌區(qū)、優(yōu)秀歷史保護建筑、不可移動文物保護建筑等相關批準手續(xù),以及項目是否屬違法建筑、是否存在違法搭建等違法違規(guī)情況納入事中事后監(jiān)管。
?
十、審批時限
施工許可階段辦理時限為2-7個工作日。具體見下表:
類型
施工圖審查
施工許可證
合計(工作日)
1一般類
2個工作日
2特殊類
5個工作日
2個工作日
十一、審批證件
(一)審批證件名稱:
??《上海市建筑裝飾裝修工程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合格書》、《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
(二)審批證件內容包括:
《上海市建筑裝飾裝修工程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合格書》:審查機構審查合格附有單位(體)建筑工程明細表的且有電子簽章的。
《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包括建設項目名稱、許可范圍、內容等。 ?
(三)審批證件有效期:
???建設單位應當自領取施工許可證之日起三個月內開工。因故不能按期開工的,應當向發(fā)證機關申請延期;延期以兩次為限,每次不超過三個月。既不開工又不申請延期或者超過延期時限的,施工許可證自行廢止。
(四)審批證件送達方式:
??“一網通辦”——“聯(lián)審平臺”下載。
十二、收費依據(jù)及標準
不收費。
十三、申請接收
(一)接收方式
“一網通辦”——“聯(lián)審平臺”(http://gcls.sh.gov.cn/user/login)網上接收。
(二)接收時間
全年。
十四、咨詢途徑
通過一個網站窗口的形式提供,本階段各審批事項所涉及的法律法規(guī)、標準規(guī)范、辦事指南、操作說明、問題解答統(tǒng)一在“一網通辦”——“聯(lián)審平臺”上進行。
(一)業(yè)務咨詢
建設單位組織設計文件編制過程中存在技術咨詢的,可通過“一網通辦”——“聯(lián)審平臺”向有關審批部門提交咨詢申請,有關審批部門在規(guī)定時限內在線答復出具咨詢意見。
出具正式意見的技術咨詢服務事項原則上不超過7個工作日,技術難度特別復雜的不超過10個工作日。
(二)辦事咨詢
建設單位在本階段手續(xù)辦理過程中存在流程等咨詢的,可通過“一網通辦”——“聯(lián)審平臺”向有關審批部門提交咨詢申請,有關審批部門在規(guī)定時限內在線答復出具咨詢意見。或向市、區(qū)或者特定地區(qū)管委會咨詢窗口現(xiàn)場咨詢。
十五、決定公開
自作出決定之日起,在“一網通辦”的“上海市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管理委員會”官網公開結果。上海市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管理委員會(http://zjw.sh.gov.cn/ )→通知公告→建設工程項目辦事結果公告及查詢。 ?
十六、申請人權利和義務
(一)申請人依法享有以下權利:
1、知情權。有權向行政審批機構了解本辦事指南相關情況。
2、獲得許可權。有權依據(jù)本辦事指南向行政審批機構提出申請,并在符合相關審批條件、標準的情況下獲得許可的權利。
3、救濟投訴權。有權就不服行政審批機構實施的本項具體行政行為,依法提出行政復議或者行政訴訟;也可以向行政審批機構或者其上級主管部門投訴或者控告。
(二)申請人依法履行以下義務:
1、提供真實材料義務。有義務按照本辦事指南要求,提供符合規(guī)定形式并確保真實有效的材料。
2、補正材料義務。有義務及時補送行政審批機構依法要求的補正材料。
3、接受核查義務。有義務配合行政審批機構工作人員依法進行核查,并如實提供相關資料、信息。
十七、辦理依據(jù)
(一)《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開展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試點的通知》(國辦發(fā)〔2018〕33號);
(二)《上海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fā)<上海市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試點實施方案>的通知》(滬府規(guī) 〔2018〕14 號);
(三)《上海市建筑裝飾裝修工程審批制度改革試點實施細則》(滬建審改〔2018〕3號);
(四)《上海市建筑工程施工許可管理實施細則》(滬建管〔2015〕377號);
???(五)《上海市建筑裝飾裝修工程管理實施辦法》(滬住建規(guī)范【2020】3號)
???(六)《上海市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查驗收管理辦法(試行)》(滬住建規(guī)范[2020]7號)
?
版權歸上海納尚建筑裝飾工程有限公司所有